洋葱不开花

打开仔细看!!!
来时未有声息,别后未有归期。

aph右露狂魔。最近尤其是偏爱普露。露厨。
写不出历史千分之一虐。
fate金皮卡女友粉,他是我老公。大英雄妹妹粉。热爱阿拉什受。
这辈子都不会从家教毕业。爷爷白月光。
钻A美雪死忠。我爱他一辈子。鸣御+泽御爱好者。
我永远喜欢樱井孝宏.jpg

【知乎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是什么样的感受?(卤蛋)

头一次写知乎体的文,大概是对卤蛋中毒太深……

新饭,15年因鸡条被兴兴圈粉,曾经因颜喜欢吴梵高,但因为蛋蛋现在对吴梵高无感,现在被卤蛋萌的不要不要的,过期的糖太甜有毒也要流泪吃完,但是很多早期的事情弄不清楚,按照自己的想法写。

蛋蛋大本命。

大一狗,一年多不写文,文笔有退步,肾。

手机党,加粗加下划线无力。




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是怎么样的感受?



高速公鹿 有些事做了真的会后悔。

泻药。

老实说,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有一些恍惚,好像很多事情很多回忆都突然涌了上来,都要把我淹没了。

我这个人吧平时不太容易感伤,毕竟爷们儿哪儿那么多软弱的情绪呢?何况我的下巴也是有目共睹的不牢靠,但是总有一个人有魔力让我一想到他就一边满脸褶子一边不能呼吸。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上一个人就像是突然有了软肋,也像是突然有了铠甲。

对,没错。

他就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

我能为了他风雨兼程,也能为了他了结此生。

哦,扯远了。

按惯例下面该开始讲故事了,那我也讲讲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也并不是想要谁来看见,我只是想要好好地把最好的年华翻出来晒一晒。

10年我第一次见到他。

说实话,那段时间我过的有点糟糕,孤身一人前往异国他乡读书,怀抱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未来啊前途啊都是混混沌沌的,一片渺茫,在大街上逛着,就有种流亡的冲动。怎么说呢,是那种不绝望但是挺揪心的感觉吧。

遇见傻帽公司星探的时候,惊喜占了上风,但是隐隐约约的不安和恐惧在作祟,我不知所措。

看见他的那一瞬间是在公司里,他应该是刚刚练习结束吧,穿着一件低领的白色背心,那时候的他没有现在这么瘦,瘦的我心疼了,但是锁骨也是很分明的,皮肤很白皙,在阳光里几乎都要变得透明了。他的脸其实不是惊艳型的,但是很清俊,尤其是他对我笑了起来,一深一浅两个小酒窝明晃晃地招摇过市。

日后我每次回想起这平淡的初遇,都觉得这就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境。

好看的不行。

大抵每个人生命里的传奇,都会这样活色生香地发生在不经意间吧。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我剃了个平头,希望这样让自己这张总是被别人说精致啊漂亮啊的脸看起来更有男子气概一些,后来他在采访中说对我的第一印象是阳刚,当时我心里那个美啊,这么多男男女女,怎么就是他这么了解我呢?

了解到第一眼就看穿了我,了解到第一眼就住进了我的心。

这就是命啊。(是的没错,我就是在给我名义上的最好的朋友实际上永远的恋人打广告,请关注那么努力的他谢谢。)

后来我进入了公司练习,关于这其中漫长的揪心的等待我不想多谈了,现在想起来也不是那么难熬,权当是上天让我和他在一起之前承受的所有磨难和考验吧,以后的岁月和他一起在青涩里摸爬滚打,在沉默里披荆斩棘,再疼都能忍受,流泪都是甜的。

不过有件事我一直挺隔应的,就是在我之前有一人一直陪着他,虽然我一直都知道他们就是单纯的家人,但是我这骨子里带着点儿大男子主义的嫉妒总是冒出头,以至于那个人走的时候我竟然有点恶劣的开心。

我不太喜欢那个人真的,我们就是在用生命装不熟,本来就气场相似,更何况我不能原谅任何伤害他的人。

所以,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哎哟又扯远了。我们还是来谈谈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吧。

我和他之前真的有相合的磁场。在不太熟的人面前,他羞涩沉静甚至于木讷,但是一旦熟悉了,他就是很闹腾的,后来和我不是还被调侃为相声line嘛哈哈我的下巴收不回了。所幸的是,我和他相处的真的很好,他在我面前收起小心翼翼,那小酒窝总是在我面前炫耀。

他的小酒窝没有酒,我却醉的一塌糊涂。

理所当然的,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甚至,他在我面前展现出了另一个人也看不见的一面,有点任性的,依赖着我的一面。

发现我自己喜欢他的那天晚上,他练习到很晚都没有回宿舍。我很担心,真的,所以我也焦躁的不行,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觉得不能这样干等着于是就去接他,走到公司楼下的时候他刚好打电话来了。

“兴兴?”我的声音里的担心我能听出来。

我也能听出来他压抑的喘息,带着点儿疼痛的意味。

“鹿哥……”他软软糯糯的声音在我耳边炸开,我的心里像是有一只小猫上蹿下跳挠啊挠,但是这只猫没呆太久,因为我从他的尾音里听出了一丝微弱的哭腔。

“等我!”我没挂机就直接往楼上跑,发挥出了海淀小霸王在足球场上的最佳水平,一脚踹开练习室的大门就看见他瘫坐在地上,无力地扶着自己的腰。

他抬眸看向我,眼眶湿鹿鹿的,像只兔子。

那一瞬间我知道我完蛋了。

糟透了,我喜欢上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把他背起来,带着他走出公司,现在太晚了打不到车,所以我决定背着他去医院,一路上他也有跟我说让我放下他他可以自己走之类的话,但是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开玩笑,这么亲密接触的好时机我会放弃吗?当鹿哥我傻啊!

而且,我怎么可能让你承受痛苦,尤其是在我面前。

到了医院看急诊,他是真的很疼,衣服撩起来,因为他凝血功能不好,所以腰部那一块青紫得可怕,还有一些肿起来,一看就很疼。

作为舞者,腰真的太重要了。

“张艺兴你听好了!如果你真的倒下了我跟你没完!”

没来得及思考,也不需要思考,这句话脱口而出。

愤怒,心疼,怜惜,恐惧。

所有的情绪,都只因为你。

我弯下腰靠在他身边,伸出去摸了摸他的后颈,然后把头抵在她的脸颊边。

空荡荡的医院,静悄悄的深夜,我和他,两个人,两颗心,从未如此贴近过,从未如此温暖过。

我们都哭了。

那一刻没有别人没有外物,我们只有彼此,互相依偎着取暖,我看见他脸红了,眼睛里只有我一个人,就这样我就满足了,大概他也有一点喜欢我吧。

唉,这样就够了。

能陪着你,能看着你,这样就够了。

我当时这么想,但实际上,爱一个人,会越来越贪心。

12年,得知我们能够一起出道的那天晚上,一群人一起喝了好多酒,未来的队友们都被喝趴下了,我们还在奋战,主要是我能喝,而他没怎么喝。

一人一瓶啤酒对坐着,他看着我,特别真诚的说,很开心能出道,更开心和你一起,最开心和你一起出道。

他说,鹿哥,遇见你我变得贪心了。

我愣了一下,心脏扑通扑通,跳动得失去了分寸。

他说,以前我只想出道,因为舞台是我的梦想,现在,你和舞台都是我的梦想。

他大概是醉了。

我想。

他白皙的脸庞飞起了两片樱花色的红云,沾了酒液的双唇亮晶晶的,看起来比往常更加柔软,分明的棱角在绚丽的灯光里柔和模糊了不少,我慢慢地凑近他,然后按住了他毛茸茸的脑袋,鬼使神差的,我吻上了他的唇。

樱桃酒和香草薄荷混杂在一起,他自带甜甜的奶油香气,我含住他微厚的下唇轻轻地摩挲,这是一个温柔到不行的吻。

我大概才是真的醉了。

一觉醒来,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

由此可见,真是成也酒败也酒。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那一晚过后,我们的关系似乎更加亲密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友谊之上,恋人未满。

既然是未满,再往前一步,让它满了不就行了?

不行。

在这一刻,我就是一个胆小鬼,北方纯爷们儿身高两米八的气场都抛之脑后了,我有太多害怕的东西了,害怕被拒绝,害怕连朋友都做不成,害怕毁了他光明的前途,害怕他的梦想破碎的一干二净,害怕失去他。

后来发生了点事,我的小兔子被黑的厉害,也因为这件事情他和我的(自认为的)头号情敌有些嫌隙了,跟我的关系也更近一步了,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地腻在一起,哪怕是上个节目荒岛互相选择都第一时间确定了彼此。

不过这个节目后来再去让我真是愤怒值爆表了,在这里暂不详谈,我怕谈着谈着就飞去韩国动手打人。

也就是这个节目的那个什么什么血红让我发觉,我对他的爱已经膨胀到了让我难以控制的地步了。这样不好,真的,可能总有一天,这样的爱会伤害他。

在那么多我害怕的事情里,有一件事我没说,我最害怕的就是伤害他。

从这一刻起,我就有了逃走的念头。

如果不离开,我可能真的会做出什么让我后悔的事情,那个时候我这么想,但是现在我发现我真是太傻了,离开才是我最后悔的事情。

我的爱太自私了。

虽然爱本来就是自私。

再后来有件事绕不开,那个人走了,走的毫无预兆,走的潇洒自如,走的惊天动地。

我的兔子很难过。真的。

那个人是他的好兄弟好朋友好家人,但是他走了。

他抱着我哭的很惨,几乎是整个人都缩进了我的怀里,时不时抽噎着磨蹭两下,我听见他的声音一点一点变得沙哑,有点恍惚的想着他泪点本来就不高这下子真的是决堤了,然后又想着我走的时候你也会这么难过吗?

我有点退缩了。

因为我舍不得你难过。

他在哭,每一滴泪却滚烫的落在了我的心上,岩浆一样,把我灼伤得不成人样。

爱你是写在我每一个细胞里的基因,剜去骨髓也不能忘记。

他哭的累了,我看着他昏昏沉沉的样子,把他抱到床上去,替他拉起被子,他突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一双眼定定地看了过来,“鹿哥,别离开我,我受不了你离开我。”

“……你太累了,休息吧。”我伸出手摸摸他的头。

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因为我爱你啊。

太爱你了。

所以不能留下来,如果有一天我控制不住要了你,如果有一天你也爱上我,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感情曝光了,你的舞台和梦想怎么办?我知道我也是你的梦想,那就好了,我没有权力也不能让你承担失去另一个梦想的风险。

唉,爱一个人怎么这么难。

后来我跟他坦白了我要走的事情,我问他,“你支持我吗?”

他迟疑了好久没有回答,只是定定地看着我,我几乎要溺死在这个眼神里,再多一秒我就走不了,但是他用力地对我挤出了一个笑容,“支持啊。”

其实我是难过的,分明这是我想听到的答案。

有的时候我也挺作的。

当然如果那个时候我知道他是为了我的身体我的未来才忍着心在刀尖上滚过的痛苦对我说出那三个字的话,现在一定不是这样的情况,真的。

所以彼此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是什么感受?是世界末日一样的绝望和痛苦啊,尤其是在明明都是为了对方的情况下,不可否认,我和他都很自私,想方设法地为了成全对方,实际上却是成全了自己,因为我们还不够勇敢。

在我离开之前最后的那场演唱会上,他在我的身后紧紧地抱着我,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不太发达但是因为他就活跃起来的泪腺,自始至终他的眼睛都是湿湿润润的,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就觉得锥心刺骨的疼痛感蔓延到了四肢百骸,几乎要成为了身体的一种记忆,事实上,也确实成为了刻入骨血的记忆。

歌曲结束的最后一秒,我听见他在我耳边小声说,“鹿哥,我爱你。”

“真巧,我也是。”

不是我喜欢你,不是我舍不得你。

是我爱你啊。

太好了,原来不是我自作多情,原来我们是两情相悦。

但是,迟了。

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我不能说的太详细毕竟这里还有很多纯洁的孩子在看我的回答,只能说都是酒精惹的祸,只能说他最后还是成了我的人,献祭一样,温顺的羊羔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我。

第一次,我发誓不是最后一次。

但,我们到底是没有在一起。

不过,我们也没有分开。

私底下联系还是很多,他来北京的时候我们也约饭了,我看着我的小孩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了起来,是的,他现在很少笑的那么开怀了,他的酒窝重见天日的几率小了很多,他长大了,但是他没有以前那么快乐了,也更让我心疼了。

是我的错吧。

是我的错啊。

我替他涮羊肉倒凉茶,知道他不吃辣所以我选择了芝麻酱,我们交换了一个火锅味儿重的不行的亲吻,我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柔软的舌头舔舐过他一排整齐的牙齿。

真是,爽的不行啊。

“照顾好自己,兴兴。”我抱住他,“我爱你。”

“你也一样。”

他停顿了下,然后对着我笑了,有酒窝的那种笑,“我也一样。”

聪明机智如我,怎么可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哎呀这真是太幸福了。

浙江卫视录节目的时候,我遇见了那个谁,毕竟都是当红的小鲜肉,也都是在浙江台有节目的,新节目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的宣传机会,多少鹿牛党哭着喊着活久见,啧啧,鹿爷我是真没办法才和他同台的好么。

选择唱新不了情,难道还听不懂我的别有用心吗?

情难了啊。

在后台的时候那小子悠悠地问我,“你们这算在一起了吗?”

不算啊。

当然不能算啊。

我笑了笑,回答他,“我们算相爱了。”

那一瞬间好像又明白了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是洒满了糖针的砒霜,但是我们甘之若饴。

能和相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诶,好像我从头到尾都在跑题啊?但是我只是想说完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表达一下爱是什么感受,相爱又是什么感受,现在不能在一起,不代表以后不能,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是心在一起的话,又怎么能算不在一起呢?

也许因为某些原因,身真的无法在一起,那么至少,千万别放弃心在一起。

对吧@霸王龙不下蛋





——————16年2月14日补答——————

我是又心疼又怒气冲冲地飞去韩国的真的。

本来是想度个假故地重游一下,但是他出了事。

费了好大的劲偷偷溜到病房去看他,一肚子的怒火在看到他趴在那里的一瞬间全都灰飞烟灭了。他抬起头看着我,惊喜不已的样子让我觉得呼吸一滞,随即就是针扎一样的心疼。

“鹿哥……”他喊我,口气里带着点儿讨好的委屈和安慰。

伤在你身,痛在我心。

我走过去,什么形象也不顾,就翻身上了病床,幸好床足够大,容纳的下我和他。

我一伸手把他捞进怀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享受着久违的奶油蛋糕的香气。

他没有哭。

但是我想哭。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红了双眼,现在我的样子一定很狼狈。

对不起我没能保护你。

对不起我无法替你疼。

对不起我竟然离开你。

对不起我现在不能和你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在一起。

“没关系。”

你凑过来亲了亲我的脸颊,声音低低的,好像天籁一样。你温柔的眼神让我觉得真的一切都不是问题了只要能看到你还能这样注视着我。

“因为我爱你啊。”

异口同声。

此去经年,我们还一如年少时默契。

真是再好不过了。

此时此刻,你我相拥,真真实实地感受着彼此的温度,我们相爱,我们也在一起。




这其实是好几天以前的事情,但是我就是要在现在写出来。

为什么?

呵呵。虐狗咯。

蜜汁微笑。





下次补答?不知道什么时候,反正活久见的日子应该不会太远吧。

代班主持的时候他说会给那群兔崽子做黄瓜炒蛋,但是我现在强调一下,黄瓜是我的,蛋蛋是我的,黄瓜炒蛋是我最喜欢的所以他才会做。

以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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